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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已构成劳动关系

2022-06-15 来源:复娲健康网
摘要
第2种观点: 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1、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1种观点: 劳动者是否处于“试用期”从以下几点确定:1.试用期长度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期限,不属于“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2.关于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有两种观点;(1)延长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法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延长试用期合法: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二是试用期延长后的总期限未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延长劳动合同试用期违法该观点认为,延长试用期,本质上为二次约定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3.何种情形构成二次约定试用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就此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如前所述,在《劳动合同》首次约定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届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协议约定延长试用期的,有法院认为构成二次约定试用期,延长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如何化解?一般企业都会以这个为由解雇劳动者,存在风险。一是要完善日常考核,一定要有书面记录,并有员工签字认可;二是可以与员工友好协商,安抚员工情绪,最后由员工自己提出离职,避免风险。企业在制定考核标准时也应当合理合法,不能设置本身就不可能完成、明显不合理的目标作为标准,否则在争议中也可能会认定该目标无效从而导致企业出现败诉风险。风险提示: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以下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风险提示: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借条中“今借到”是否等同“已收到”?借条中“今借到”不等同“已收到”。借条载明“今借到”,但债务人抗辩未收到债权人支付的出借款项,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应结合其他证据对债权人是否实际提供出借款项作出认定,而不宜直接依据“今借到”认定借款事实。风险提示:认定债权人何时“提供”出借款项,需结合债权人选择的不同支付方式来确定:第一、通过现金方式支付的,以债务人收到借款时为合同生效时间;第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以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时为合同生效时间;第三、通过票据交付的,以债务人取得票据权利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究竟有何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1、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2、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情形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以上解除的成就条件也是不同的。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5、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计算;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适用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法人代表”是否是职务法人代表不是职务,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第2种观点: 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1、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依法应获得补偿的,单位可补偿其半个月的工资。因为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1种观点: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是否要给赔偿分为三种情况:1、试用期被无故辞退的,单位需要支付赔偿;2、劳动者试用期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3、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被辞退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无故辞退的赔偿标准如下: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其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因此试用期是需要计入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用人单位不计入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种观点: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的员工和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即使约定了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也要在30天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在试工期间有形成劳动关系。

第2种观点: 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1、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依法应获得补偿的,单位可补偿其半个月的工资。因为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同时,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试用期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种观点: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的员工和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即使约定了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也要在30天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在试工期间有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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