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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分述

2022-06-15 来源:复娲健康网
摘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只要建筑工程的发包合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就会具有效力。但是,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该分包合同无效。属于违法分包的情形有: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3种观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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