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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5篇)

来源:复娲健康网

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和包装

  2.数量

  3.单价、总价及价格条款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__%按______值计算。

  4.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按金额%投保险。

  9.付款方式及条件:买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付卖方总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可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国的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国到期。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分、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

  通知买方。

  12.品质、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船运公司或其它有关运输机构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设备售后服务:

  14.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6.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文字翻译冲突,以中文解释为准。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_________项目的房屋一套,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的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认筹仅为表明诚意和乙方的意向房源,房屋的具体价格和面积等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乙方确定的意向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同意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认筹金,即可凭本意向书享有购买____家园项目中房屋一套的权利,并可根据该意向书在_____家园项目开盘时享受甲方优先选择房屋楼层、朝向和户型的`权利,以及享受甲方的优惠。

  四、甲方应当将本意向书项下项目开盘的销售时间十日之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开盘当日携带本意向书原件、已交纳认筹金的收款凭证原件及乙方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甲方售楼中心选择具体房屋。同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认筹金将转为等额款。

  五、乙方在本意向书中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有效,若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按时到甲方售楼中心办理正式手续的,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正式意愿,甲方在合理期限后将不再为乙方保留此房源,且乙方不再享受相关优惠。

  六、如在甲方开盘后,因房源有限和排号等原因,经协调乙方无合适房源可选的,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认筹金,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意向书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互不承担相应责任。八、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意向书所确定享受的优惠。

  九、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认筹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意向书即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号杂物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邕房权证字第__________号,产权证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杂物房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房款由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当日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三、该房屋在移交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在移交前结清,甲方还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应保证该杂物房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买卖条件。该杂物房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与债权债务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若开发商向乙方收回或封存该杂物房,由甲方将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同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247合同约定面积215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

  第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

  第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

  第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

  第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第十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郊区屋房买卖合同

  出卖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卖方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买受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该下列房屋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楼盘名: , 幢单元 室,产权:个人所有房产,房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层数:层,所属楼层: 层,用途: ,房权证监号:字第号,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

  二、 甲方出售此房屋

  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上市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房价款: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该房屋的成交总价为¥: 元。

  四、付款方式及交易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作为购房定金,进入交易程序后即转为购房款。

  2、 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自愿商定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并支付本协第三条规定之购房款。交易流程和付款步骤:

  ①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房屋买卖合同,交¥:元,作为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并到廉江市房管所去查实房屋产权证。

  ② 买卖双方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去办理相关的资料。到银行审查通过后,甲乙双方再到廉江市房管所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如果银行放款不够,乙方以现金的形式补够。

  ③ 三方一起到廉江市房管所去办理过户手续。在房管所把税和费的票据打印后,到过户中心把甲方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资料通过后,并开收据证明为准。由于甲方房款没有收到,乙方要打一个欠条并以签名画押为据,领新产权证的收件单由甲方拿到, 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中介一起去领新房屋产权证并一起把房屋产权证交给银行放款,此时乙方的欠条应交给乙方。

  中介人作为见证人。甲方未到的房款,银行会转入甲方在银行开的银行账号上。

  3.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于年月 《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手续,逾期责任自己承担。

  4.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提供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规定的所有证件和文件资料,甲方代理人 负责帮助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甲、乙双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5.房屋交割方式:待甲方收到此购房总款后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并保证室内原有设施齐全完整无损,此购房交割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购房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用户卡姓名变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至此协议结束。

  6.居间付款方式:买房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是房屋总成交价的 %,即 元,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各付 %,即¥: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甲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乙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方赔中介方服务费。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并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理。

  3在银行放款前,甲方要把此房交房以前的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交清,并出具所交清单。

  4.上述房屋以乙方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九.在整个房屋交易过程中,若遇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变化,以现行为准。

  十.慎重声明,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和客户的权利以及义务,必须签字画押,否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另甲方委托人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画押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介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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